孙贵宝:每年春节将至时,全国各地都会出现农民工退保的浪潮,也就是退掉养老保险。在我国农民工最集中、也是流动人口最多的广东省,农民工退保率长期维持在90%以上。对农民工退保,各地现行的做法是,只能退出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部分,企业缴纳部分被沉淀在当地社会统筹账户中。这种退保设计使农民工只参保,不受惠,不仅直接损害了农民工享受社会保障的对等权益,而且还影响了用人单位的参保积极性。
记者:这个现象产生的直接原因是不是农民工的社保关系不能转移接续?
孙贵宝:是的。自1998年9月广东省颁布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试点以后,中央政府和许多地方政府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的相关政策。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中央政策,各地农民工社会保险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多种模式并存的局面。目前我国社保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能有效对接直接导致农民工对社保的不认可。
农民工流动性高是这个群体就业的一个显著特点。据有关调查资料,仅有 20%-30%的城市农民工在一个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而绝大多数城市采用现行城市社会保险制度直接扩面的办法,将农民工纳入进来,这种做法对农民工而言很不现实,不符合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虽然国家规定任何地方都要无条件接纳个人的养老保险,但是很多地方政府还是设置了很多障碍,主要原因就是外来人员如果在当地退休的越多,当地财政需要支出的养老金也越多。
难流通就是损害农民工利益
记者: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制度建立是个艰难的过程,作为输出地,您怎样看农民工退保现象?
孙贵宝:除了制度建设层面上的问题外,我想说的是,农民工为发达地区的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他们退保后,将企业缴费部分的社会统筹账户基金留在了发达地区,而作为农民工家乡的不发达地区,却要承担大量返乡农民工的社会保险责任,这在客观上加重了地区间发展的不平衡。这实际上是对农民工群体利益的侵犯。
由于社保制度设计是在不同阶段依据不同群体逐渐设计的,社会保险制度呈现出长期化和复杂化的趋势,社会保险体系中所包含的内容、层次、范围和目标日趋扩大和复杂化。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等主要的社会保险制度,被分割在2000多个统筹单位,多为县市级统筹内运行,各个统筹单位之间政策不统一,难以互联互通,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关系难以转移接续。
到目前,全国只有北京、吉林、新疆等17个省份实现了养老保险基金的省级统筹,辽宁、广西等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市级统筹为主,其他省份仍以县级统筹为主。按照各地方规定,社会统筹账户不得跨省,有的规定不得跨市、跨县转移,劳动者跨地区换工作时,有关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统筹部分既不能转走也不能提取。农民工的工作无法固定下来,制度又无法流通,这实际上是对农民工利益的侵害。
尽快实现“全流通”是应对之道
记者:现在 《社会保险法》已经二读结束了, 《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也已经在社会上征求意见。我们是否认为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已经指日可待?
孙贵宝:当前,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和不同保障制度间的转移需求越来越大。
《社会保险法》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 《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的征求意见,让农民工们看到了他们的未来:他们同样可以成为领取养老金的阶层。这个意义非常重大。不仅能够提升劳动力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程度和人力资源配置与优化组合的灵活度,从而有效促进经济发展,还可以让农民工们放心地跨地区就业。同时,有利于城市化的推进发展和 “三农”建设,也有利于社会保险事业本身的推进发展。
对于农民工这个群体而言,除了养老保险之外,工伤保险能够跨区流通非常重要。工伤概率大是农民工群体就业的一大特征,工作地与居住地分离也是一个特征。如果工伤之后能在居住地进行康复,那是不幸的工伤者们的福音。我希望农民工的各项社会保险都能转移接续,尤其是工伤与医保,但是要一步步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