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竖”是指政府领导下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政府主导、工会领导下的用人单位(主要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三横”是指,市区县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处理劳动争议的调解组织;街道(镇)和社区依法建立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用人单位(企业)建立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由此形成覆盖社会,遍布用人单位,服务全体劳动者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
劳动争议纠纷目前呈快速上升势头,2008年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首次突破万件,达到17659件,是2007年6919件的255%,全市共处理64起涉及600多人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为此,南京在全市区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设立劳动争议纠纷专业调处小组,在区县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内设立劳动争议调解服务窗口,在全市114个街道、镇的劳动保障所设立纠纷调解小组。积极探索以“人”为内涵的“双维护,两服务”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强势调解,以调辅裁,实现双赢”,实现劳动争议处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向基层延伸的目的。
在创新劳动争议调解模式中,通过整合社会资源,进行“四个对接”:一是“民事调解”和“劳动争议调解”对接。华东最大的商业圈新街口,原民事调解组织以调解企业间经济纠纷为主,去年转向以调解用人单位劳动纠纷为主,一年调解劳动纠纷332件,调解率达70%;二是“调解”与“仲裁”对接,实行立案前调解和立案后调解,对调解不成案件尽快进入仲裁程序,依法裁定。江宁区约10%劳动争议案件通过街道调解组织调解,对部分调解不成的由街道劳动争议仲裁庭依法仲裁;三是“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对接,整合资源,最大限度使用行政手段和仲裁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妥善处理劳资纠纷,规范用人单位的合法用工行为;四是“司法审判”和“劳动仲裁”对接,劳动争议通过人民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使得裁审一致,避免累诉、恶诉、滥诉等非正常行为发生,节省审判资源,降低社会成本。
南京劳动争议调解网络机制形成后,大量劳动争议案得以快速、透明、高效地处理,实现了劳动争议处理的公开、公平、公正。调解仲裁的制度、程序、过程、结果向社会及当事人“四公开”;公平就是效率第一,今年确保2/3的仲裁委结案率超过90%;公正就是针对涉及未成年工、女职工和残疾人,以及突发性、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对于生活困难、急需治疗的工伤、病休职工,可以实施部分裁决先予执行。
为实现劳企互促共进,互利双赢,把平衡劳动关系双方利益作为调解仲裁工作的平衡点,南京还积极开展“五百活动”:开展“百家企业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的评审、修订专项活动”,从源头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和完善内部的各项劳动管理制度,保证企业劳动管理的合法有效性;开展“百名企业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工会干部、劳动争议调解员走进仲裁庭活动”,通过旁听、观摩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感受依法治企、依法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教育警示企业管理人员尊重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开展“百场劳动法律培训讲座、劳动争议处理论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座谈会、劳动管理政策咨询答疑进企业活动”,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权和企业依法保护劳动者意识;开展“百件劳动争议案裁后回访活动”,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建议书”等法律形式,帮助企业通过劳动争议个案的处理,分析劳动争议纠纷产生的原因,改进管理方法,杜绝因管理不善、程序不合法而产生的争议;开展“百起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宣传活动”,通过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播报,结合案例,深度解读相关的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全方位宣传和谐仲裁理念,激励企业学好、用足劳动法律,营造良好的劳动法律氛围,引导劳动者通过合法途径提出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